晋科协函〔2024〕30号
各市科协,综改区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园区、高校、企业科协,中国科协海智基地,省科协海智基地:
为深入实施《中国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山西省科协关于加强海智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更好服务山西高质量发展,省科协决定开展2024年“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海智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及相关的重点学科领域举办的高水平、综合性的国际学术会议、讲座、报告等(含港澳台及双边、多边学术活动,“一带一路”国际科技人文交流合作活动)。申报的国际学术会议、讲座、报告,需经举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同意并报省外办备案。
(二)海智协同创新类活动:围绕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跨越提升、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开展的以技术合作研发为目的海智科技交流活动及工作。面向产业园区、企业等发展需求,围绕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举办的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项目路演、决策咨询、培训等活动。
以上资助项目均为部分资助,资助项目不超过15项,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单位有配套资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单位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省科协资助或委托项目的单位,不具备申报资格。
(四)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三、申报评审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报省科协。
(二)省科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签订项目任务书。
(三)签订项目任务书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供发票或省科协财务认可的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相关材料。
四、项目实施
(一)申报单位要按照任务书要求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完成后,将工作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资料报省科协。
(三)项目周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五、经费开支范围
(一)食宿费、国际旅费补贴及国内交通费、场租费、设备租赁费、印刷费、展品制作费、策划设计费。
(二)课题调研费、专家咨询费、项目评审费。
(三)信息平台相关开发、维护费用。
(四)项目开展所需的、符合财政规定的资助项目支出范围的其他费用。
(五)不包括购买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等财政禁止资助项目支出的费用。
六、申报方式及期限
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30日前,请各申报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sxskxgjb@163.com),并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正式报送山西省科协国际部,逾期恕不受理(以纸质项目申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仅报送无公章的电子版材料无效)。
联系人:郑志忠 王爱英
电 话:0351—4043107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1403室)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26日